上二节皆热证便寒之类。若五脏不节,则各有所克,反伤其阴矣。
附解:病缘是伤寒为本,至于用大黄、芒硝、石膏之药,全不见伤寒面目,学者至此,每多茫然莫解,由其不知化机与六经所主耳。正治,反治、注见上文。
是皆治王之谓而病之所以反也。此皆手阳明之诸病。
寒则凝涩而留滞,温则消散而营运,邪之或并于血,或并于气,由于此矣。五脏阳已竭,有阴无阳也。
为工而不知道,此诊之不足贵,此治之三过也。壬癸水,肾所王也。
不当利而利之,则为害不浅。然气不能外乎味,味亦不能外乎气,虽气味有阴阳清浊之分,而实则相须为用者也。